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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委孫春蘭書記:
我們是南開區華苑新城業主,由於為政不為,多年遭受鵬程物業公司侵害業主公共權益並瘋狂斂財,凌駕於廣大業主之上,具體情況如下:
一、鵬程物業2009年12月合同到期,鵬程物業退出,區政府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辦非法炮制所謂五人小組,未經全體業主同意,擅自讓鵬程物業代管。並以街道辦事處物業聯席會議名義發布通知。代管4年期間,變本加厲,服務不到位。小區所有綠地不澆水、不管理。造成所有綠地枯死,很多樹木死亡,也不補種,造成惡性循環,業主意見很大。業主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應無果,造成監管失控。
二、鵬程物業肆無忌憚的侵害業主公共物權,小區公建小學預留地(20畝開發商10多年公建未還建)。上蓋違章建築40餘間,出租給外來人口獲利。媒體多次曝光,業主多次找有關部門維權,區綜合執法局推諉不作為,至今以4年多,未果。
三、新城小區星河廣場約2400平方米的綠地上,鵬程物業建築了8間鋼板房,出租給小商販,一年之久。綠地被毀,垃圾遍地。媒體多次報道,業主多次上訪,區綜合執法局推諉不查處。
四、鵬程物業在小區門口私建違章3間,出租獲利。區綜合執法局未作為。小區售房處一間近30平米的臨建,區執法局霸為己有,出租獲利至今。2014/9/15業主與南開區執法局執法隊吳隊長對話,要求執法局執法隊立即查拆小區內小學預留地上蓋違章建築40餘間和星河廣場綠地上8間鋼板房,吳隊長說走程序要100天後報政府批准,我們的投訴1年多為何現在纔走程序?何時能拆除無法確定時間表,這分明就是不作為。
五、2014年6月1日鵬程物業公司公告退出華苑新城小區代管(預警期3個月),8月31日業主聘請新物業,鵬程物業交接設置障礙和困境:
1、拒不交出小區固定配套停車場。
2、停車場東頭6間物業用房,霸佔不交。
3、業主預交物業費、停車佔地費、房屋及地下室出租預收費及合同、有的地下室已出租,但拒不承認,制造障礙。
4、廣告預收費、網絡預收費、電費等不交。
5、有關設備鑰匙不交,造成新物業困難重重。工作無法開展。業主找政府有關部門維權未果。
六、鵬程物業代管期間電梯3年未年檢,日常維修中斷,造成小區37部電梯帶病運行。經常出問題,隱患很大。區質監局監督不力和不作為。造成小區電梯瀕臨癱瘓狀態。消防設施7年來從未檢修,造成不能使用,如發生火警火災,不能自救,必遭成重大損失。責任應誰負?損失應誰承擔?
綜上所述,鵬程物業公司為什麼肆無忌憚地侵害業主公共權益,為所欲為。區政府有關部門不作為,助紂為孽。為政不為,必產生為政不廉。對於鵬程物業公司的錯誤和違法行為一味遷就、袒護、和縱容。請求市委、市政府領導愛人利物,為民做主,關注民生,清除我小區違章建築和侵權行為,還小區的安定團結,舒心的生活,創建美麗小區。
此致!
南開區華苑新城 部分業主
沈英魁雲華裡22-403,電話13902030565,方修文雲華裡3-1-402電話13001335840,王乃柱雲華裡18-130113752111156
路家駒竹華裡5-6-101電話13174818966,何雲秀雲華裡2-2-301電話23733576,徐金鵬雲竹華裡1-5-401電話13194658564,嚴鴻聚華裡雲3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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