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青區洛卡小鎮的一名居民,今年以來該小區多家一樓住戶私圈公用綠地,尤其是41號樓的多名業主將自家院前小區停車位圈佔,強佔其他業主的車位,未經業主同志私開營利形場所等,已對其他業主產生了影響。現在值“美麗天津”一號工程期間,該小區的這種行為有違於美麗社會建設,造成不安定因素。而且該小區所處的位置也是展現西青區風貌的友誼南路,放任這種行為的滋生會嚴重影響該區域的文明景象。希望書記能夠指導相關部門和單位嚴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國土房管局市民政局擬定的天津市加強社區物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津政辦發〔2013〕70號)的要求,盡快將私圈公用用地行為進行清理,還居民一個和諧社會。
[附件1]
[附件2]
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區綜合執法局和大寺鎮黨委進行了調查處理,現將相關情況答復如下:
對此問題區綜合執法局執法人員到現場進行了調查,了解到您反映的是洛卡小鎮林溪園40號樓、41號樓一樓部分業主私搭亂蓋、圈佔綠地問題。對此,執法人員已將法律文書送達當事人,責令其自行清除,恢復原狀。下一步,區綜合執法局將依照法律程序監督40號樓、41號樓一樓業主恢復原狀,並加強對洛卡小鎮私搭亂蓋問題的巡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希望您理解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西青區委督查室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