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補繳
住房公積金少繳或漏繳的單位和職工,需要補繳住房公積金。一般情況下應由單位辦理,即單位收取個人應繳部分加上單位應繳部分一起辦理補繳;如因特殊情況無法由單位統一辦理,則由單位和個人分別辦理補繳手續。
怎麼辦
繳納范圍
單位在發生下列情形時,應為職工辦理公積金補繳:
 1、新參加工作職工或異地調入職工未及時繳存公積金的;
 2、單位少繳、漏繳、欠繳職工公積金的;
 3、因月繳存基數或月繳存比例上調需補繳公積金的;
 4、其它情況需要補繳的。
所需材料
1、單位卡
2、《天津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匯繳繳存(補繳)匯總表》一式三份;
3、《天津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匯繳個人補繳清冊》一式三份;
4、職工因異地轉入進行補繳的,還應提供轉出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提供的申請資料齊全無誤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當時為職工辦理匯繳個人補繳,並將審核確認的繳存票據退單位經辦人。 單位經辦人持繳存票據及支票到建設銀行申請辦理繳存手續。
2、經辦銀行網點(分中心)在辦理補繳分配手續後,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業務章,各返還一聯給單位留存。
3、欠繳單位應自欠繳月份起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不變的;欠繳單位自欠繳月份起降低繳存比例,或補繳至繳存額調整月份時,應辦理繳存額調整登記後繳存住房公積金。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管理部  [查詢具體網點]
地址電話
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15號(電話:022-12329)
你問我答
Q:天津住房公積金可以進行個人補繳嗎?
A:住房公積金不能以個人的名義補繳的,需通過單位。補繳時該單位要把本單位應繳納公積金的職工全部補繳,不能單獨為一個人補繳。
Q:公積金補繳後影響貸款嗎?
A: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或因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誤,重新調整造成欠繳住房公積金1個月,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
相關政策
注意事項:
1、單位應依據職工身份證如實填寫《天津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匯繳個人補繳清冊》,並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2、匯繳個人補繳可與單位匯繳同時辦理,也可單獨辦理。單獨辦理匯繳個人補繳業務,《天津市住房公積金單位匯繳繳存(補繳)匯總表》上匯繳月份應不填寫。
3、在管理部開戶的單位,可到任意管理部辦理匯繳個人補繳;在分中心開戶的單位,應到開戶的分中心辦理匯繳個人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