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遷移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因離婚原因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需攜帶相關證件,辦理戶口遷移及落戶手續。
怎麼辦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承諾時限
經社區民警調查屬實的,5個工作日內辦結。
所需要件
交本人申請、居民身份證、離婚證件及復印件、戶口地(遷出地)派出所相關證明、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張、房屋產權證明(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等)及復印件。屬於投靠的,還需提交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同意落戶申請。
辦理指南
因離婚一方不提供居民戶口簿,造成另一方無法遷移戶口的,由戶口地派出所出具一方不提供居民戶口簿和另一方姓名、住址、公民身份號碼等相關內容的證明。
申請人到遷入地派出所提交本人申請、居民身份證、離婚證件及復印件、戶口地(遷出地)派出所相關證明、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1張、房屋產權證明(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等)及復印件。
屬於投靠的,還需提交被投靠人的居民戶口簿及同意落戶申請。
收費標准
《准遷證》工本費每張2.5元 ;
《遷移證》工本費每張3.5元;
居民戶口簿工本費每本7元。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公安局各分局戶政大廳或屬地公安派出所
地點、聯系電話
天津市和平區承德道6號 (電話:022-23315131)   [查詢具體網點]
你問我答
Q:我老家北辰的,父母都是農村戶口。我大學畢業後戶口遷回家裡,屬非農戶口。後來結婚,戶口遷到浙江,現在打算離婚。如果離婚了,戶口可以遷回父母家嗎?他們在村裡有房子,沒有房產證,我在天津也沒有房子。
A:您好,根據天津戶口政策,辦理在津落戶因申請人年齡、工作等相關個人情況而有所不同,結合您提供的信息,若您個人符合天津市人纔政策指南中要求的條件,可考慮通過人纔引進落戶天津。具體情況建議您諮詢遷入地戶政大廳並以公安部門的解答為准。
相關政策
辦理一站式市區離婚戶口遷移的注意事項:
因離婚、本市房屋變賣、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將戶口遷入親戚朋友家中的,可辦理遷移,但戶口登記主要項目有差錯及公民身份號碼重號的,必須先到原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核實更正後,方可到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一站式戶口遷移手續。屬離婚、房屋變賣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別提供離婚證,變賣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關手續證明,以及戶主同意遷入證明。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