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5月1日前必須交車有補償,我找過亍裡告訴我現在不辦了為什麼?我是三月份登記的。能回復三輪工嗎。
尊敬的網友:
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十分重視,立即安排勸業場街道辦事處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經核查,按照天津市機動三輪車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我區從去年9月起啟動了機動三輪車回購登記工作,登記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後考慮到居民需求,截止時間又向後順延至2014年1月14日。按照天津市機動三輪車回購管理規定,如居民未在此期間辦理登記手續,則不能辦理車輛回購工作。目前,全市機動三輪車回購工作已全部結束,至於今後是否再開展類似活動還需要根據全市統一部署。
感謝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委督查室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