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變更
單位名稱、地址、職工姓名等繳存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單位應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
怎麼辦
變更內容
1.單位名稱、注冊地址、組織機構代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或聯系電話等;
2.個人賬戶中的身份證信息;
3.個人賬戶中的姓名。
所需材料
1.《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表》(簡稱《變更登記表單位名稱、地址發生變更的,還應提供變更的批准文件或新的營業執照副本。
2.職工姓名發生變更的,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
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或職工本人到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領取《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表》(簡稱《變更登記表》),填寫後加蓋印章。單位經辦人攜帶《變更登記表》和變更證明材料到經辦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人員對單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表單的填寫是否正確、完整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後,分中心或管理部當時為職工辦理變更登記。 如果是單位變更信息並將一份審核確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變更登記表》退單位。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管理部  [查詢具體網點]
地址電話
天津市和平區大沽北路115號(電話:022-12329)
你問我答
Q:我的身份證丟了,如果變更公積金信息?
A:單位辦理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登記,無法提供職工身份證原件時,應提供以下資料:1、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2、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或《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名冊》、《天津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明細》、《天津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名冊核實表》等社保名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上應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相關政策
注意事項:
1.在管理部開戶的非集中封存職工,可到任意管理部辦理個人信息變更登記;在分中心開戶的職工及集中封存戶職工,應到開戶的分中心、集中封存的管理部辦理信息變更登記。《天津市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須填寫齊全並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
2.單位應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變更登記。《天津市住房公積金單位變更登記表》須填寫齊全並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