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韓書記:
我是近園裡的居民向您反應一下,在下水道改造施工中野蠻拆砸,將我家的牆瓷磚砸碎,地瓷磚砸出麻坑。在施工前近園裡居委會劉姓工作人員稱兩天能施工結束,可是從周五至周一還是不能用衛生間。另外在施工之前,該劉姓工作人員及其家屬還有{所帶一人}給我家實地看後說是需要拆裝坐便器、熱水器、人造大理石包下水管,三項費用{所帶一人}與我商定200元成交,而後該劉姓工作人員通知我要300元,我不同意纔勉強答應200元。因此在這項工作中該劉姓工作人員與之有否利益關聯不得而知{我是出於對居委會的信任纔同意與劉姓工作人員合作的,結果該工作人員言而無信。使居委會蒙羞,另人遺憾。}
尊敬的網友:
關於您反映的問題,已責成水上公園街辦事處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水上公園街辦事處已安排工作人員與您聯系,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釋和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委辦公室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