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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書記,我是東麗區金橋街穆家臺村的一位村民,我們村的大部分村民從2011年底根據縣拆遷辦的要求簽訂協拆遷協議,協議內容是"每家村民放棄自己家的宅基地,政府每年給村民每人9000塊錢的租房補助”。該補助於2012、2013年發了兩次。
在2012年-2014年期間,我們村的村領導讓村裡的農民去辦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說現在不辦以後就不給辦了,而且辦了以後所有的拆遷政策都能享受。我們村有幾十戶家庭一下子都成了非農業戶口。
可是在2014年7月份,這幾十戶村民在去領拆遷租房補助時被告知已經不無法享受到租房補助這項補償了,並且以後還遷房蓋好後,也無法享受到宅基地換房的政策,要想有房子住只能按市場價格購買還遷房。
我們幾十戶村民派代表去村委會、鄉政府上訪過,可是一點用處都沒有,沒有人敢給我們做主。現在我們日夜煎熬、感覺天都塌下來了。
我們這些村民的農業戶口轉成了非農業已經成了事實。以前騙我們轉非的村乾部現在改口說:“以後會給我們一些錢,具體錢數未定,看我們的表現,別的政策就別想了。”。現在成了非農業戶口的我們連地、房子都沒了,讓我們這些種一輩子地的農民怎麼活啊,只能吃老本,等著自生自滅。
懇求書記,青天明鑒,給我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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