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8月8日通過北方網“的士在線”投訴客管辦“下出租車時,還沒有拿出出租車後備箱的拉桿兒箱,出租車就開走了”。8月12日客管辦23549041給我來電話,主要是說明津E28806司機他承認拉過這個活兒,但是沒有看到這個拉桿兒箱,沒有辦法繼續追查,準備把他列入“黑名單”,以後再有對他的投訴,就可以深究了。我不知道客管辦是如何運作這個“黑名單”的,是不是言過其辭啊。我們在界定乘客下車後,是不是把東西忘在車上,還是把東西拿走了是很難找到證據的。主觀的看是丟失物品的乘客遭受到了損失,出租車司機蒙受了不白之冤。但是,這種靠職業順手牽羊,把別人的財務化爲己有的侵財行爲也是屢見不鮮的。唯一不同的是我們把拉桿兒箱放在出租車後備箱的錄像是可以找到的,出租車司機不開後備箱是不會把拉桿兒箱拿走的。客管辦建立這個黑名單,是不是我們一舉報就可以把津E28806出租車錄入“黑名單”呢,有沒有文件呢。我懷疑這只是搪塞之詞,根本沒有實際行動。
尊敬的李靖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現對您提出的問題回覆如下:
關於“尋找行李箱”,建議您到公安部門報案。
關於“黑名單”即是我們重點關注的出租車駕駛員。如駕駛員在今後繼續發生類似投訴事件,在證據充分的條件下,我們將協同公安部門,依法對其進行處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