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出臺小客車限購措施,是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情況,為優化城市交通環境,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實現機動車保有量合理有序增長的重大舉措。在充分吸收借鑒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經驗的基礎上,我市采取了“限購+限行”、“搖號+競價”的政策設計,其主要目的是通過限購、限行這樣的綜合措施,確保控制機動車數量無序增長,緩解道路擁堵的目的能夠實現。此外,免費搖號與有償競價相結合,也是兼顧考慮到市民的不同需求。
您提到的“對居住在市內六區人員購車強化總量調控,對環城四區、遠郊區縣居民有條件放開購車限制”的建議,在去年12月下旬《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過程中,也收到過類似的意見建議。如果只限市內六區,不限環城四區、遠郊區縣,首先與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的基本原則相悖;其次從長遠來看,不利於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控制我市機動車數量的合理有序增長。同時,本著我市小客車總量調控政策對全市市民公平、公正的原則,經與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門共同研究,“對居住在市內六區人員購車強化總量調控,對環城四區、遠郊區縣居民有條件放開購車限制”的建議暫不采納。
《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試行期為一年,在此期間,我們將廣泛征求意見建議,總結政策試行期工作運行情況,不斷完善相關政策。
市交通運輸委
201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