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已獲得首批居住證積分入戶資格,可是我和丈夫名下無住房,不能落戶,請問我該怎麼辦理呢?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根據《天津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在本市無本人名下住房且所在單位不具備設立集體戶口條件的,應當申請在所在單位坐落區縣的人力社保部門下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登記非農業集體戶口。現已指導您前往單位所在地人口服務管理中心申報積分入戶,落人纔市場集體戶口,您表示認可和滿意。
市公安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