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南開消防支隊於2010年8月17日對西南角精紡城下發了《天津市公安局南開分局消防處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的意見書》(南公消驗[2010]第0022號)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南公消安檢許字[2010]第0036號),通過了該單位消防驗收並同意投入使用。該單位屬消防局南開消防支隊管轄范圍。消防局紀委調查人員通過查閱案卷、詢問南開消防支隊有關責任人和輕紡城工作人員等方式,對群眾留言反映的防火乾部受賄不作為問題進行了調查核實。
(一)關於反映防火乾部不作為的調查情況。經查,自2013年以來,南開消防支隊先後5次對該單位進行了消防監督檢查(檢查記錄編號分別為:[2013]第00723號、[2013]第2336號、[2014]第4260號、[2014]第5614號和南公(消)受案字[2014]0138號)。
其中,2013年4月27日,南開支隊在消防監督檢查時,對輕紡城內存在的“自動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問題,依法進行了處罰;2014年1月16日,南開消防支隊在對來電舉報“南開區西南角輕紡城將消防通道改成小吃街,使用明火”的情況進行核查時,對存在的消防通道堵塞問題,責令該單位立即進行了改正。
(二)關於反映防火乾部受賄問題的調查情況。調查人員對南開支隊防火處相關人員進行了筆錄詢問、對輕紡城負責人王斌進行了回訪,同時還走訪了輕紡城多家商戶,均表示消防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沒有徇私舞弊、以權謀私,也不存在受賄的情況。輕紡城法人及負責人對南開消防支隊的消防執法工作表示滿意,給予高度肯定。
市公安局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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