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為了鼓勵和支持非遺傳承人更好地開展傳習活動,國家給予國家級傳承人每年一萬元的傳習經費。根據財政部、文化部制定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2〕45號)第七條,“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用於補助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的支出,用於開展調查、記錄、保存、研究、傳承、傳播等保護性活動。”國家補助經費不用於個人生活補助。為了按照國家要求,將這筆資金切實使用到位,我市每年組織國家級傳承人向項目保護單位提交傳習計劃和上一年度傳習總結,由本人簽字領取補助經費。經核實,2012年度以前的國家補助經費已全部撥付到位。2013年度補助經費已到達市非遺保護中心,正組織各保護單位按程序申領。
二、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至今已命名了兩批共119位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為讓市級非遺傳承人更好地開展傳習活動,我局擬從今年開始,參照國家做法,為市級代表性傳承人提供傳習活動補助經費,目前正在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和申領流程。
三、關於為我市每位市級非遺傳承人建銀行卡的建議,考慮到涉及傳承人的個人信息等內容,以及補助資金撥付的財務管理規定,還需要廣泛征求各傳承人意見再行考慮。
四、您提到的非遺資金可能被“扒皮”的情況,我們會按照工作職責加大監督和管理力度。
市文廣局
2014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