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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賈書記:
我是寶坻區一名有30多年教齡的老教師,中學高級職稱。最近區政府出臺了教師調資的方案,這個方案是按照市政府的文件出臺的,區教育局也兩次通過決議,我們認為這個方案符合政策,要堅決執行。但前天學校卻召開會議宣布區裡的方案廢止,調資方案由各鄉鎮自行確定,並公布了鎮教委制定的新的調資辦法,就是基本平均,並采用個人簽名的辦法通過。對此廣大老教師強烈不滿!
1.區政府出臺的方案是按市裡的文件制定的符合政策,教育局有什麼理由給予否定?教育局有沒有權利廢止自己的上級機關制定的政策?
2.教育局兩次決議肯定這個方案很合理符合政策,堅決執行,但現在又進行否定,公信力在哪裡?
3.績效工資屬於工資不能等同於獎金,獎金是對某人在某一項工作或某一段工作所做成績的獎勵,是沒有延續性的,而工資是對某人以前所有工作的一個評價性報酬,是伴隨一生的。老教師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拿著低工資,卻在師資嚴重缺乏的情況下超負荷工作,他們的奉獻應該得到肯定,希望不要把工資和獎金劃等號。
4.有人認為我們區的調資方案差距大,而別的區縣差距小,這是錯覺。之所以這次差距大,是因為2010年我區的績效工資基本是平均發放的,年輕教師漲的多,老教師漲的少,有的不漲反降。而別的區縣是按職稱漲的。這次政府出臺的方案是按上級政策制定的,最終總數和別的區縣是一致的,所以政府的方案沒有問題,應該繼續執行。
希望賈書記能在百忙之中關注此事,我們等待著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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