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你好:
我今天去南開區嘉陵道暖氣交費站交暖氣費,被告知需要帶房本、暖氣合同,房本復印件,書記我交暖氣費已10多年並早已和熱力公司簽訂了繳費合同,按合同繳費合理合法,熱力公司單方面讓我交房本復印件毫無道理,書記我覺得交暖氣費和交煤氣費、電費、水費一樣只是消費和收費的關系,熱力公司這樣的行為是勞民傷財,全市每戶復印一張房本復印件是多大的浪費,現在不是都在勤儉辦事,熱力公司要房本有用嗎?熱力公司旁邊的復印室發財了,那以後煤氣公司、電力公司、自來水公司都要房本復印件老百姓是不是都瘋了。我是覺得熱力公司的領導沒有替百姓著想,他們的做法太獨斷專行,也沒有開聽證會。只是交暖氣費的地方罵聲一片,覺得都是守法公民自覺去交暖氣費卻被刁難,為了省一點暖氣費就要受他們的氣,太生氣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單位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接件後,區供熱辦已安排工作人員與您聯系,就所提問題進行了解釋和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委辦公室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