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4日本人開車河東區鳳山道拉一顧客到李明莊到地方後乘客要求回到原地說本人計價器有問題不給錢 乘客自稱東麗區客運處人員 要求本人去東麗區客運處 驗表 本人不去撥打110報警 報警時間17:01 本人與乘客等到警察來 警察要求乘客出示工作證明 乘客說沒帶 然後本人和乘客與警察到達河東區公交派所解決問題 最後只給了22.6元的打車費,本人七點多才解決完問題問警察工時費怎麼算,警察說讓找律師起訴乘客請問客管辦我們出租車司機遇到這種問題只能找律師起訴麼 就沒有別的辦法麼
尊敬的馬建國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4年7月10日
您好!您反映的出租車詐騙問題,我辦工作人員已通過電話聯繫並回復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