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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孫書記
您好!
我於2011年2月在天津市寶坻區聖緹灣小區購買70年大產權商品房一套,合同交房日期是2012年12月31日,到2013年11月收到開發商交房通知書,去收房時發現開發商拿不出房屋竣工驗收證明且到現在仍未竣工驗收,我對聖緹灣小區未驗房讓業主拿鑰匙打擾過您一次,這一次是我看到寶坻區人民政府網上回復處理意見寫著:天津市農墾集團房產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已經成立專門的小組,對未領鑰匙的業主將按合同約定對延期交房問題進行相應賠償,但是我想再次打擾請教一下:“對未領鑰匙的業主將按合同約定對延期交房問題進行相應賠償,相應賠償到底賠償到哪年哪月,是不是就是開發商一直所說的截止到2013年11月”,我渴望住上自己的房,因為我太需要這套房了。我懇請您幫幫我早日得到明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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