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住在延安樓,是公產房,中單,但是兩家共住,共用1個廁所,有自家獨立廚房,聽說7月開始公產房就不可以賣了,而像我們這樣俗稱伙單的房,我們諮詢房管站,是不能賣產權的,這樣我家的房是不是以後就不能賣了,現在我們經濟條件還有限,可以後如果存了些錢,想改善住房,這件房不能賣的話,對家庭影響還是很大的。請問想我們這種情況,如果日後要賣房,需要如何處理,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公產房伙用住房不具備賣產權條件,故住戶無法購買產權。建議若想改善住房條件,可通過房屋置換等途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委辦公室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