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你好,我想問一下軍糧城東?村的拆遷情況。我們的問題是,我們以前和父母住但結婚後在外邊住了還有兩個孩子,但是戶口還是在東?村,和父母的門牌號在一起,我們不知道現在給我們這種情況的怎麼拆遷法,有沒有專門為我們這種情況制定的政策?如果遇到問題村委會解決不了的,我們應該找上級哪個部門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軍糧城街東?村按計劃列入軍糧城示范鎮一期北區拆遷還遷范圍內,按照軍糧城示范鎮一期北區房屋還遷安置方案,村民的合法住房按照主房“拆一還一”、附房“拆二還一”的標准核算有效置換面積。戶人均不足30平方米標准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可自願享受到人均30平方米,非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戶,其核定的住房有效置換面積即為住房還遷面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委辦公室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