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劉** 提問時間:2014-06-16 2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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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關於對直管公產房屋管理辦法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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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近日本市頒步了直管公產房屋管理辦法,規定公產房租賃要征得房管部門同意,否則收回.我們認為對以市場價購置的公產房不應按此規定執行.其道理是明顯的,應體現真正的公平,公正.希望對此作出應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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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辦單位:市委督查室 回復時間:2014-07-11 10:41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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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天津市直管公產房屋管理辦法》7月1日起施行,規定未經直管公產房屋管理單位同意,直管公產住宅房屋承租人不得擅自轉租房屋;可以出售的直管公產住宅房屋應當由承租人購買房屋後出租。
我局房管處已電話答復您,您表示滿意。
市國土房管局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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