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4年5月24日晚8點半左右,在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科技大學西門附近天津銀行門口打的至開發區洞庭路泰達輕軌站下車,不慎將一臺尼康D7000相機丟在出租車後座上,是一個黑色的尼康相機包,相機鏡頭是18-105mm的。出租車司機爲中年男性,當晚身穿白色短袖,聽口音不像天津本地的。沒有記下車牌也沒有拿票。大學生沒有收入求父母買一臺相機不容易,丟失貴重物品深感愧疚。希望司機可以將心比心。希望可以儘快與本人聯繫。謝謝!另外遺失物品不能調取監控的規定使得公交派出所警務人員,以此爲藉口不作爲,終日無所事事互相推諉,消極怠工,望改善。
尊敬的王歡樂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辦工作人員與多家出租公司聯繫,到目前爲止還沒有出租車駕駛員上交此相機。我們將繼續關注此事,如有駕駛員上交,我們將及時與您聯繫。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