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孫書記:
您好,從2005年開始,我們購買和平區雲臺花園商品房9年了。至今為止仍舊辦不了房產證。廣大業主的基本權利被剝奪,大家曾多次向市區有關部門反映,沒有結果,我們對此非常失望。
懇請您在百忙中過問此事,給廣大人民群眾一個說法。謝謝。
失望的業主
尊敬的網友:
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十分重視,立即安排區建委調查處理。現將有關處理情況說明如下:
經了解,按照《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規范》,個人房屋申請辦理產權證,應在開發企業到市房管局登記中心辦理房屋初始登記後進行。目前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的經濟糾紛案件仍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至今尚未辦理初始登記,因此業主目前還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
區建委、區房管局先後多次協調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督促其履行職責,盡快依法完成項目竣工手續,及早為業主辦理相關證明,請您再耐心等待一段時間。
感謝您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委督查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