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
南開區彩霞裡4號樓3門前面有一存車處,存車處距該樓門口不足10米的距離。在這麼短的距離內,存車處承包人在該樓門口兩側分別拴著兩條大型犬,使大人孩子上下樓左躲右閃,唯恐被狗咬,長期生活在恐懼之中。該承包人還在樓門口放一鐵架子,鐵架子上養了10多只鳥,鳥的個頭也不小,像鷹一類的鳥,使樓門口鳥糞遍地,臭氣熏天。
請問小區內養大型犬,養非觀賞鳥是否該有人管,如果連兩只狗、幾只鳥都管不了,服務群眾最後一公裡從何談起。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公安南開分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經查,在彩霞裡4號樓3門門前自行車存車處,有工作人員在存車處門前飼養大型犬及部分鳥類。隨即,民警對該存車處工作人員進行了法制教育,並將相關規定進行講解,其表示配合公安機關工作,將飼養的大型犬及鳥類自行處理,並作出保證。之後經分局組織警力再次到彩霞裡存車處進行復查,未發現違規養犬現象。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委辦公室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