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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為殘疾人置換代步車是政府為全市殘疾人做的一件好事、實事,殘疾朋友確實感受到了政府的關懷和溫暖。我們期待著能把這件好事進一步做到位,並且持續性地做下去。現在的實際情況是絕大部分的殘疾朋友都置換了新的車型,比較滿意。但還有很少一部分殘疾朋友因為車型或新辦殘疾證等原因而沒能趕上,按照目前的政策只能自己購買,對於這部分弱勢人群來說肯定增加要不少的經濟負擔。強制殘疾人使用專用代步車是政府的長期行為,應該付出政策成本加以引導,而不是一陣風,誰趕上這波就算撈著了,這種搞運動式的做法歷來效果不好,希望有關部門考慮後續政策,給自己購買代步車的殘疾朋友一定的政府補貼。主要的理由:其一,代步車由政府部門指定,政府應該負擔一定的義務和費用來鼓勵殘疾朋友購買,殘疾朋友購買也是配合政府的工作;其二,殘疾人絕大多數都是弱勢較困難的個體,經濟處於中下水平,主要車型都在7000元左右,最高達14000元,全款購車對他們來說不是個小數目;其三,目前剩下的符合條件購車人數已經很少,包括每年新增的也不多,政府給予一定的購車補貼負擔不會很大;其四,置換和購車的作用一樣,都是為改善交通,但有無補貼其效果就大不一樣,有了補貼購買指定車型就會更樂於接收,政府補貼就是有效的良性的政策引導;其五,殘疾朋友是一個整體,同樣需要出行,權力和義務是平等的,都應該享受到政府相關政策補貼。當然購車和置換不同,其補貼標准可以少一些,比如補貼三分之一,自己出大頭。在管理上同樣要求殘疾人有牌照有駕駛證且自己駕駛,防止不需要的人購買後轉予他人使用。黨和政府一再倡導社會發展成果由全體人民共享的理念,我們從心底裡擁護,祈盼殘疾人專用代步車的政策進一步配套完善,並有持續性的補貼措施,讓所有殘疾朋友都能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溫暖,積極為構建和諧順暢平安交通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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