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於** 提問時間:2014-05-22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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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藍印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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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2012年5月買的津南的房,總房款在75萬,當時辦的貸款,首付23萬於2013年1月將貸款52還清,並去津南房管局辦理了“房屋(他項權)注銷申請”且准予注銷。房地產權證於2014年6月份下來。請問這種情況我是否可以申請藍印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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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部門:津南區 回復時間:2014-06-10 16:06 是否超時: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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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於文福網友:
收到您的來信後,我辦立即向公安分局了解情況。據公安分局反饋,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了聯系,了解詳細情況,並將我市現行藍印戶口政策及應具備條件、所需材料和申辦程序向您進行了解釋,對您提出的問題作了解答,您對答復也表示滿意。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區委調研督查考核辦公室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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