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下領導們,作為一個老百姓是應該遵紀守法服從政府的法律,還是該我行我素。我們作為一個老百姓聽從政府的話,今年終於批下了二胎,現在已懷孕三個月了 。在村裡和我同齡的有好幾個都提前好幾年生了,有符合幾年以後准生標准的,也有超昇的,每家交了點罰款戶口就上了。現在王穩莊鎮平改,他們什麼都不少,可是我們那?讓我們這些聽政府話的怎麼辦?我們沒出生的孩子應該怎麼算?沒有什麼政策關照一下麼?我們這樣還不如獨生子女呢,我們不希望政府為難,現在哪怕讓我們自己花錢買也行,希望區領導能夠重視一下 謝謝
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王穩莊鎮黨委進行調查處理,現將相關情況回復如下:
按照《王穩莊示范小城鎮搬遷安置工作指導意見》第四章第八條規定,以召開鎮人代會規定的時間即2013年12月25日24時整為時間節點,對鎮公安部門戶籍在冊的人員進行資格認定。依據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繳納社會撫養費、已經結案且同時滿足人員資格認定條件的,可認定為是符合置換條件的人員。綜上,因您的孩子尚未出生,所以不在資格認定范圍內。
希望您理解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中共西青區委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