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合法摩托車,薊縣工作站以車輛燈具與公告照片不符不給上牌(該車為園燈)。
但經查,該車已在公告235批做了園燈、園表的擴展。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查:型號為HJ125-A摩托車的車主在購買該型號摩托車後到“車管所”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時,被民警告知此型號車輛與機動車產品公告查詢系統對比情況不符,不能辦理注冊登記。此後,車主找到銷售車輛的公司更換了一輛型號為HJ125-7D的摩托車。因該車與公告相符,民警遂辦理了注冊登記業務。
薊縣分局經與您溝通後,您對公安機關認真負責及答復表示感謝。
市公安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