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局您好:
1 我想問問河東區11經路水岸銀座的房子實際面積 與 產權證上的嚴重不符 算不算違法(實際是30平,但產權證纔寫了8平米左右)差距太了,合同上寫的是贈送裝飾性陽臺,我想問問這些房子是否合法
2,水岸銀座的產權只有40年(酒店式公寓),但售樓的工作人員說 本市的可以平移戶口,如果現在是集體戶,可以平遷嗎?想問問這個是真的嗎?公安局和房管局的電話都沒接通啊,沒辦法只能以這種方式問了。
請務必回復,或者打電話給我謝謝啦。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水岸銀座項目已由國土房管局測繪中心於2011年12月6日完成房產面積測繪,並出具了房屋面積預測算成果報告。按照經規劃主管部門批准的施工圖紙,水岸銀座項目各戶室中,設計包括裝飾性陽臺,且部分戶室存在層高不足2.2米的部位。根據房產測繪技術規范,與室內不相通的裝飾性陽臺、層高不足2.2米的部位均不計建築面積。由此造成您提出的房子實際面積與產權證上面積不符的現象。
由於該項目沒有入住,且地名尚未審批,目前無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待該小區辦理入住並經市公安局審批相關居住硬件後,方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已將辦理情況電話告知您,您對答復表示滿意。
市國土房管局、市公安局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