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現回復如下:
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津黨辦發【2008】2號),結合我區實際,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區委組織部、區公務員局出臺了《寶坻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和《寶坻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辦法》。根據區公務員局統一安排,我區教育系統各單位於2010年10月實施了崗位設置管理工作,按照崗位設置比例對各級教師崗位數額進行了核定。按照核定的崗位數額,對各單位教師進行崗位聘用。首次設崗時,對於超出比例的崗位數額全部聘任到相應崗位。2010年10月以後評上職稱人員的崗位數額按照《天津市中小學教師職務崗位設置及結構比例的意見》(津人專【2004】30號)進行核定,如果單位的崗位數額已滿或已超出,不得再進行人員聘任;出現空額的,可以在空額內進行聘任。
祝: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寶坻區教育局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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