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是個人買的,照也是個人買的,爲什麼要交公司管理費。
尊敬的網友李女士: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諮詢的問題我辦相關部門正在辦理,我們將盡快以二次答覆的方式給您回覆,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客運交通管理辦公室
2014年5月9日
您好!現對您提出的問題回覆如下:
出租汽車經營權屬於社會公共資源,政府須依法對出租汽車的經營服務活動進行監管。我市出租汽車體制與國內其他城市不盡相同,出租汽車運營車輛爲駕駛員個人出資購買,由於出租汽車數量多,“掛靠”企業經營是爲了便於統一管理。出租汽車經營企業應按照市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駕駛員收取綜合服務費,並依照有關規定對駕駛員實施相應的管理和服務。
由於您的電話填寫有誤,未能與您取得聯繫,歡迎致電23549039與行業管理部門進行聯繫和溝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