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在東麗區溪堤雅園有一住房,2012年6月交付,至今未裝修。我於2012年9月在東麗區供熱站交納的采暖費。今年(2014年3月8日)我去交費時,發現房屋內所有暖氣片均不熱,於是我致電供熱合同上的聯系電話24393734,告知我馬上派師傅來。維修師傅到達後並沒有進屋查看暖氣片,而是直接用帶來的鑰匙打開門外的閥門箱。維修師傅答復閥門關閉導致暖氣不熱,並說1個多小時後就會有暖氣的。後我向物業詢問情況,物業表示物業並不具備關閉閥門的專業工具和權力,此事與他們無關。我前往供熱站說明情況,欲尋求此事解決方案,但供熱站答復暖氣不熱與供熱無關,需我全額交納采暖費和相應的滯納金。供熱站的答復令我產生質疑,首先閥門我無權也無法自主關閉,整個采暖期我並沒有享受到一日采暖,我房屋外閥門關閉,房屋內連起碼的熱能損耗都不曾發生,為何我要對供暖全額付費?而且,整個冬天不供暖,勢必會對房屋的圍護結構和供暖設施造成損害。我一直尋求一個此事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但一直處於供熱、物業的相互推托階段,作為一名群眾,我懇求黨和相關部門幫助我協調解決“對未發生的供暖行為應如何繳納采暖費”一事,我願意做一名誠信公民,不願拖欠任何合理費用。作為一名群眾,我深感對話物業和供熱的力不從心,深知我應尋找並且依靠組織。希望黨和相關部門幫助我協調此事,給我一個解決實際問題的協調方案。
尊敬的孫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3月8日對您家供暖故障的檢修情況,我區供熱部門已與您聯系並做了解釋,您所反映的采暖費問題已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委辦公室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