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人:陳* 提問時間:2014-05-04 06:04 |
|
標題:外市市民在津電動三輪 |
|
|
|
內容:
我在天津自己買了電動三輪車,現政府要回購,可沒有關乾外籍人在天津電三輪的回購通知,怎麼辦,有這回購指示嗎。
|
|
|
|
回復部門:津南區 回復時間:2014-05-09 15:48 是否超時:否 |
|
|
尊敬的陳浩網友:
收到您的來信後,我辦立即向區三輪辦了解情況。據三輪辦反饋,根據我區機動三輪車回購政策規定,外埠戶籍車主在津南區居住的,必須是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津南區居住證的,並攜帶身份證、房產證、購車發票原件等手續參加5月1日前的機動三輪車回購。按照天津市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工作的整體部署,目前我區回購車輛工作已經結束。三輪辦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了聯系,您對答復結果也表示滿意。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區委調研督查考核辦公室
2014年5月9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