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生病等原因錯過首批回購登記,於2月27日通過今晚報得知和平區率先啟動機動三輪車回購工作並表明3月底前完成回購。我在3月初找到樂昌裡居委會說明情況,進行了登記,幾天後接到居委會通知,去居委會填表照相並讓我等通知,期間催問多次,直到4月底仍無回購消息。
我戶籍居住地均在和平區,有購車發票,車輛回購各種手續齊全,也是在和平區回購期間登的記,不知我的三輪車是否還回購?
尊敬的網友:
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十分重視,立即安排新興街道辦事處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經核查,按照天津市機動三輪車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我區從去年9月啟動了機動三輪車回購登記工作,登記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後考慮到居民需求,截止時間又向後順延至2014年1月14日。由於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到社區辦理回購登記手續,按照天津市機動三輪車回購管理規定,目前無法為您辦理車輛的回購工作。
新興街道辦事處已通過電話就相關政策向您做了告知,如有其他意見和建議,歡迎諮詢。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區委督查室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