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請問,我父母非天津市人士,於1996年在雙河村通過大隊、大隊書記、村長等人簽署了購房合同。去年?六橋鄉拆遷辦來辦理拆遷的事宜,說我們家的房子按照雙河村的拆遷政策一平米換一平米,但是需要賣房人簽字,可是我們的賣房人耍無賴說我們是租的房子,威脅我們要錢纔肯簽字。為此事我們還上了法院,法院證明我們家買房的真實性,賣房人還是不肯簽字,現在鄉拆遷辦也一直沒有消息,我們家現在還住在村裡,沒電的房子裡,請您盡快給我們一個答復。
尊敬的鄭秋霞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所在街道的辦事部門已與您聯系,請您將手中資料帶齊到街道辦事處面談,街道了解情況後將按照區、街拆遷政策予以解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委辦公室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