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2003年,按照市政府關於黑牛城道友誼路兩側進行環境整治的總體部署,我局土地整理中心負責對友誼路沿線環境整治地塊實施土地收購整理,對原黑牛城村委會所屬汽車隊、水壓件廠及村委會辦公樓等地塊實施了拆遷整理。為解決黑牛城村村委會辦公用房問題,經原市規國局批准,同意待我局土地整理中心實施收購整理的原黑牛城村汽車修理廠地塊(即河西區柳江路東側地塊)出讓時,規劃安排建設5000平方米黑牛城村委會辦公用房。
2007年6月30日,我局與天津泰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河西區柳江路東側地塊的《天津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CR2007198),出讓宗地編號為津西柳(掛)2007-041號。該出讓合同約定,“該地塊內包括黑牛城村委會建築規模為5000平方米的還遷綜合辦公用房,受讓人建成後無償提供給黑牛城村村委會作為辦公室使用。該地塊須整體實施建設,村委會辦公樓位置應按照批准的建築設計方案自首層起向上至建築面積達5000平方米。該部分土地及房屋權屬登記至黑牛城村委會,共用部分的使用和分配問題由受讓人與黑牛城村委會協商解決”。
市國土房管局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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