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你好!我是2011年4月經大隊正常批准二胎標准,2012年寶寶出生,問拆遷費10萬元孩子應該有嗎?拆遷後孩子的15平米應有嗎? 金橋街駱駝房子村子什麼時候拆遷?拆遷提前多久通知租房子?或是還遷房,還遷在哪裡?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駱駝房子村撤村時點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時點,經民主程序確定為2011年8月31日。您的二胎指標雖然是2011年4月審批的,但孩子的出生日期在2012年,即資格界定時點以後,根據相關政策,孩子不具備資格,因而不享受拆遷費及15平米經營性用房。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委辦公室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