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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孫春蘭市委書記:
您們好。
我家住在黃河道建設新街3號樓1門102號,由於我家出窗戶外面的納德老人院由平方違建蓋起2層樓。嚴重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生活,屋裡光線特別不好白天也必須開燈,給我們的生活帶來很多不變。所以我懇求我們的知心父母官員幫助我們解決這個問題,不能是她們賺錢我們受罪吧?
這件事我在2013年6月13號我就開始找了很多部門,有市綜合執法局、區綜合執法局拍、區政府信訪辦、長虹街辦事處等等......
至今也沒有結果,他們總是說在等等看。
這件事發生後給我身體帶來很多不適,以至於我精神恍惚,身體嚴重下降,尤其是這一過年看到別人家亮亮堂堂,我更是從心裡發出的那種不好受,導致我無法正常生活。所以我再次懇請我們的父母官員,給我做主幫我們解決一下這個問題。
謝謝!!!
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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