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根據《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我市采取“無償搖號+有償競價”相結合的方式配置小客車增量指標。無償搖號配置,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社會公平的價值取向;同時有償競拍配置,也可以解決部分單位和個人購買車輛的剛性需求。
二、增量指標以12個月為一個配置周期,每個周期配置額度為10萬個,按照“節能車搖號、普通車搖號、普通車競價”1:5:4的比例配置。今年10萬個增量指標按月度平均配置。2月份配置小客車增量指標共9100個。其中,以搖號方式配置節能車增量指標910個,以搖號方式配置普通車增量指標4550個,以競價方式配置普通車增量指標3640個。
三、按照《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當月未能成功配置和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標,按照原配置方式納入次月配置。2月份以搖號方式成功配置節能車指標125個,普通車指標4550個,以競價方式成功配置普通車指標629個。當期未能成功配置的785個節能車搖號指標和3011個普通車競價指標根據《管理辦法》規定按照原配置方式納入3月配置。因此3月份增量指標配置數量在原計劃9090個的基礎上加上2月份未成功配置的3796個指標共計12886個。
四、按照《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和《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征繳和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每期競價結束後,市調控辦將公布本期競價收入情況。競價所得收入全額繳入市本級財政,所有競價收入將專項用於城市公共交通事業支出,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審計和社會監督。
五、我市小客車調控管理政策的制定,吸收借鑒了北京、廣州等城市的經驗做法,同時作出了“機關、事業單位一律不得新增公務用車”、“鼓勵節能車、新能源車發展”等天津特色的政策設計。近期,我們也注意到杭州市在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方面作出的嘗試和探索。《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試行期為一年,在此期間,我們將廣泛征求意見建議,深入調研,評估總結政策試行期工作運行情況。如增量指標的配置額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調整,我們將會同市發展改革、建設交通、公安、環保等部門,根據小客車需求狀況和道路交通、環境承載能力制訂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市交通港口局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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