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幾天在第二殯儀館續存骨灰時被收存放費用983元,殯儀館開具了三張發票。
但4月5日今晚報第十版刊登的“存放骨灰交費搭售零碎兒--本事第二殯儀館稱殯儀館收費人員多為臨時僱的”說明部分費用(金布裝飾費285元+小商品費98元)是殯儀館搭班收費,屬不合理收費。我按照民政局公布的殯儀館聯系電話聯系了第二殯儀館,根本就打不通。
麻煩問一下這費用到底能不能退?如何退款?他們給的小花圈什麼的已經打開包裝了,還能退嗎?
以上,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市第二殯儀館在今年清明期間在辦理骨灰續存手續過程中存在收費項目不明確,未向市民明示等不規范行為。我局在發現相關問題後已及時責成第二殯儀館進行整改。
經協調第二殯儀館與您聯系,此事件已妥善解決,本人已收到退還費用。
市民政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