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區政府這樣回復一位原築業主關於加開公交站點的問題
“區交通局多次與市公交四公司寶坻分公司和原築小區物業公司進行協調,但無法達成站點設置意向。一是場地問題。原築小區物業無法提供場地設置站點;二是距離問題,公交站點設置需滿足距離間隔,即:兩個公交站點間距離不得小於650米,原築小區與公交四公司停車場之間距離不滿足設置條件。”
覺得非常可笑!這兩點條件可以敷衍群眾嗎?第一說沒有地方設站點,那翰墨園也沒有嗎?需要幾畝地做站點呢?第二說不夠距離,請問你知道要回翰墨園在哪下車嗎?不是停車場而是“朝陽大道站”!(位於津圍線和朝陽大道交口)那麼遠的距離你們堂而皇之的說不足650米!難道泰達到萬兆就有嘛?萬兆到朝陽花園就有嗎?請書記給以答復。群眾路線教育是什麼?胡亂塞責嗎?跪謝!
網友,您好!您反映在原築小區增設公交站點問題,現回復如下:
1、592路公交線起點站位於潮陽大道北側,現公交四公司寶坻分公司附近,距原築小區約520米;終點站位於潮陽大道南側,潮陽大道與津圍公路交口東約50米處,距原築小區約600米。
2、由於公交站點變更需要向市級主管部門報批,經審核同意後纔可變更。為方便群眾出行,公交四公司寶坻分公司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准備將592路終點站東移50米。
3、按照我區公交發展規劃,將在賦裕隆廣場對面建設新的公交總站,並在原築小區西側設站,可以解決原築小區居民乘車問題。目前,結合潮陽大道維修工程,已預留車站位置。
祝: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寶坻區交通局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