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領導,您們好,
我和我愛人都是外地人,有個女兒,二歲,去年我們離婚後,我妻子帶孩子在北辰區柴樓全款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就是為了辦理藍印戶口,現在我們想復婚,主要是想全家都辦理藍印戶口,以後都轉成常住戶口,請問我們應該是在轉藍印之前復婚呢,還是在她們母女轉成藍印戶口後復婚,這個有什麼規定嗎?而且我們復婚對今後轉成常住戶口是否有影響?
望領導給予回復,非常感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公安北辰分局專門設有戶籍科,負責相關戶政管理工作。如需進一步諮詢,可直接致電26392131(公安北辰分局戶籍科);或致電86994050(北辰區外來人口管理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將根據您的諮詢,給予有針對性的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北辰區政府
20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