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公證
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於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率的法律行為。
怎麼辦
辦理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34條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人與申請的公證事項具有利害關系;
3、申請人本人申請。
所需要件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遺囑原稿(也可委托公證員代書);
3、遺囑受益人與立遺囑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4、遺囑內容所涉及的權屬證明、財產權益等證明;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收費標准及依據
天津市公證服務收費標准(津價費〔1998〕718號)
承諾時限
15個工作日。
去哪辦
辦理單位
全市各公證機構
受理時間
全年
地址
天津市北方公證處 天津市和平區大理道100號 022-58825888
全市各公證機構地址及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