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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書記,您好!我於2012年4月在天津市寶坻區大口屯鎮翰林雅苑購置房屋一套(天璽園18-2-501),為天津市億安兆業投資公司開發。收房時發現:1.房屋牆體結構不合標准,肉眼觀察誤差明顯;2.水泥標號不達標,牆面灰質松散;3.塑鋼窗戶材質不達標,材質薄軟,質量較差。安裝施工粗糙,窗體與牆體結合不緊密,縫隙較大,漏風漏雨,保暖性差,損壞較多;4.電閘損壞,玻璃破損,等等。工程部人員當時進行了登記,並答應給維修。在我們多次上門或電話催促售樓處和工程部後,於10月份方將電閘和破損玻璃換修,其它問題卻口頭答應,卻遲遲不予解決。如今將近兩年了,已過了兩個冬天,經無數次和工程部及物業交涉,均以各種理由推脫或拖延。我認為,房屋質量有問題雖說是共性,但絕不是逃避問題的理由,更不是逃避責任的借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把關不嚴,也應有推脫不掉的責任。開發商唯利是圖,但政府不能不把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這裡懇請書記為民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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