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來天津13年了,而且有穩定工作,也上了社保,我家小孩今年該上小學一年級了,本來打算去報名,現在所有東西准備齊了,但是以前沒辦過暫住證,因為住公司宿捨用不上,現在申請辦居住證,等下來要半年,報名必須有居住證,要不報不了,如果單位開具證明和派出所開的證明可以先給孩子報名,等我的居住證辦下來之後補給他,可以嗎?就算我2014年1月1號辦居住證,也還是拿不下來啊,希望各位領導多考慮考慮我們外地孩子上學的問題,謝謝
王勇您好:
根據市教委規定,居住證是報名入學的必需證件之一。對部分正在辦理中的家長我們已經給予寬限,如果您是1月1日辦理的,可以持《居住證辦理回執》我們先予以登記。具體情況您可以撥打電話26361715諮詢。
河北區教育局
20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