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政策未出臺為什麼扣押電動三輪車而且遲遲沒有解決方案?我父親是殘疾人,平常行動不變,在當地政府已申報殘疾置換車的有關手續,為了接送孩子方便,在路上被交警截下,以非法駕駛機動三輪車,被交通隊扣車,請問有關部門,不讓駕駛機動三輪車在道路上行駛,正式實施在5月1日了,這段期間我們可以想辦法自己處理自己的電動車的去向,為什麼交通隊不把車給我們呢??這已經一星期了,遲遲沒有答復,我們去要車說是津南區沒有出臺政策,既然沒有出臺政策,這算不算是非法扣押,在說我們有不是非法運行拉客,也沒有非法佔道。說服教育都免了,直接扣押車,這樣的做法合理不合理?
尊敬的網友:
收到網友來信後,我辦立即向交警津南支隊了解情況。具體情況如下:
經查,因您父親在咸水沽建成區內非法駕駛機動三輪車,交警津南支隊將其車輛扣留。自2007年開始,我區就對電動三輪車實施限行措施,禁止該類車輛駛入建成區內,並在進入建成區內的各路口設置了禁行標志牌,同時向社會發布公告,所以您父親的三輪車在建成區內行駛屬於違法禁令標志行為.同時根據《關於對機動三輪車認定和處理意見》,交警津南支隊將會按照“無牌無證”和“不按規定安裝號牌”對該類車輛進行處罰。
經交警津南支隊反饋,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了聯系,並就相關情況進行了解釋說明。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區委調研督查考核辦公室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