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感謝您留言。現對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燃放煙花爆竹除存在火災、人身傷害事故等安全隱患外,在不利氣象條件下如大面積燃放煙花爆竹肯定會加劇霧霾程度,嚴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
市政府於2004年6月30日發布了《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84號),該辦法第4條確定了公安機關負責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同時還規定“本市外環線以內地區每日22時至次日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除夕當晚燃放時間可至次日2時”。在《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建議性和健康防護措施第5條也明確提出了“倡導文明生活方式,減少燃放煙花炮竹、祭祀燒紙等行為”的要求。同時,市公安局對市民燃放煙花爆竹也實行“限時、限地、限品種”等措施。
此外,2013年10月23日市市容園林委、市民政局、市公安交管局聯合向全體市民發出倡議書,倡導向陋俗陋習說“不”,其中第二項就是“不燃放鞭炮”。目前,市政府已責成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對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限制。
市公安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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