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書記你好;我是南蔡村鎮丁家圈村的村民,在村坑邊有塊自留地,因坑承包個人養魚抓坑,造成自留地坍塌。
在2009年·2010年先後再過兩次樹至今只剩一顆倒在坑裡。
我曾多次找過村領導·鎮領導無果,張書記這是應該咋辦?
網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具體情況如下:
經調查,魚池清淤過程中造成坑塘周邊塌方,涉及土地0.05畝,經村委會協調,2010年魚池承包人將自己自留地0.63畝交給當事人使用,用於補償損失,且雙方均已認可。針對網友重新提到的問題,目前村兩委正在進行調解。
希望您繼續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區委辦公室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