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諮詢 “農民補償款發放時間”問題的留言已經收到,縣領導十分重視,責成縣庫區辦進行調查處理。情況回復如下:
為了加強於橋水庫水源保護,修復庫區周邊生態環境,結合我縣實際,縣政府制定了《於橋水庫水源保護實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22米高程線以下(俗稱點下地)環庫封網,所涉點下地實行“退耕還庫”、“退漁還庫”,統一規劃實施林草濕地工程。同時,為保護庫區群眾利益,對原魚池和建前置庫的給予林草濕地工程補貼每畝每年1000元,對植樹植草的給予林草濕地工程補貼每畝每年760元,此外植樹植草收入歸群眾,不存在強制征用問題。
您在留言中提到的補償款何時發放問題,據縣庫區辦反饋情況,目前正在逐鎮村進行核實原退耕還林數據,待基礎工作完成後,本著“成熟一個村,發放一個村”的辦法,有望在4月底前開始發放。另據反饋,縣庫區辦已對您進行了回訪,您對答復表示認可。
感謝您支持我們的工作!
縣委督查室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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