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書記,您好:
我是一位重度殘疾人,是天津市南開區向陽街的一名居民。因從小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導致現在30多歲還不能生活自理。靠60多歲的老父親生活,聽到這次殘疾人換車市裡辦了一件好事。我出門極其不方便,不能打車,不能坐公交車,只能靠父親的改裝的燃油三輪車出門看病。我的條件也都夠,父親也給跑了區殘聯,我也在網上也反應了我的一些情況,可目前的政策是只能本人開的殘疾人纔可以,以後開始治理了,我出門就更困難了,請問孫書記,像我這種情況還能有其他的辦法嗎?因為市裡給出的這麼個政策挺好的,只是我的情況太特殊了,和一般的殘疾人還不一樣,出門一定要有父親幫忙纔能出去,否則寸步難行,這件事希望得到孫書記的幫忙,謝謝您!
[附件1]
[附件2]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社區辦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給您:
根據市殘聯《天津市殘疾人專用代步車駕駛資格認定工作要點》文件規定,辦理代步車置換手續的應為下肢殘疾上肢功能健全、並擁有燃油或電動三輪車的殘疾人,且必須是本人駕駛纔能辦理置換手續。鑒於您本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家屬開車,不可以辦理置換手續。對於留言反映在治理“機動三輪車”工作中出現的此類情況,區殘聯已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反饋,今後如有政策及解決辦法將及時通知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委辦公室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