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津南區咸水沽因建設海河教育園被政府拆遷的居民。我在拆遷時是住房不到20平米的平房,當地政府為我申請了還遷時的最小戶型。但是還要我補交增加了20平米的差價款約8萬元。因為我是在天津經濟開發區工作,我必須在開發區申請公積金提取。我手上沒有錢就只能靠提取自己公積金補繳差價款了急。濱海新區社保公積金管理中心說按照市區政策規定還遷房能提取公積金,但是要我提供(置換協議)(天津市經濟適用房合同)(全款購房專用發票)。請問咸水沽鎮政府能為我提供以上這三個條件嗎?要不然我還遷就成問題了!急!
尊敬的網友:
收到網友來信後,我辦立即向咸水沽鎮了解情況。具體情況如下:
按照規定,網友的要求不在公積金管理條例范圍之內,如若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咸水沽鎮將為您提供相關材料。
經咸水沽鎮反饋,鎮工作人員已就相關事宜與您進行了溝通,您也對答復結果表示滿意。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津南區委調研督查考核辦公室
2014年3月10日